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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老师受团省委表彰
发表日期:2014-11-24 阅览次数:9321 新闻来源:
为进一步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切实加强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学院团委按照团中央、教育部党组、团省委《关于从全国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中青联[2013]15号)要求,经院领导深思熟虑,最终选派经济贸易系辅导员侯真如同志于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期间赴眉县挂职锻炼。
一年来,在学院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眉县党委政府及团委的支持帮助下,侯真如同志立足岗位、发挥优势,深入青年、同甘共苦,在基层实践中了解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情,增进了与基层和普通青年的感情,展现了我院共青团干部良好的精神风貌。近日,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委、共青团陕西省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表彰2013年陕西高校赴县级团委挂职优秀干部的决定》(陕组发[2014]25号)文件,侯真如同志被评为“2013年陕西高校赴县级团委挂职优秀干部”,在团省委下发的《关于授予贺华等第三批高校挂职团干部“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陕团发[2014]14号)文件中,侯真如同志被授予“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决定》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更多的新成果、新经验。全省高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要以他们为榜样,持续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目标迈进,为加快西部强省建设、推动陕西发展不懈奋斗。(记者:胡一 编辑:马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