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办理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09-11 阅览次数:20189 新闻来源:
各系:
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即将开始,为更好做好此项工作,请各系及各班辅导员老师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的暂行规定(试行)》(西建华[2012]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通知进行重修手续的办理工作:
1、本学期办理重修手续的时间:2周三之前递交重修申请。过时未办理手续的,将无资格参加课程重修(除个别正在外出实习的专业)。
2、重修办理流程:
(1)资格审核:辅导员老师应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的暂行规定(试行)》(西建华[2012]123号)文件规定,对学生是否有资格参加重修学习资格审核;
(2)填写《重修情况汇总表》:将通过资格审核学生的重修信息按要求进行填表(注意:所填重修课程应为本学期开设的课程,本学期课表将发送至学院群共享);
(3)下载、填写《重修申请表》: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主页(http://www.xauat-hqc.com/)的“院内信息”→“下载专区” →“教学管理”中下载《重修申请表》并打印(一式三份),详细填写表中各项;
(4)递交申请:以班为单位,由辅导员老师将填写好的《重修申请表》及《重修情况汇总表》交至教学管理部1010室,同时将《重修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qxyjxb@126.com;
(5)信息反馈:教学管理部对递交的重修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办理,并通知辅导员老师将办理完成的《重修申请表》返还学生本人。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4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