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华[2015]26号
各部(系):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学院决定开展2015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以下简称教改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选题应面向学院教学改革和发展实际,体现教育教学规律,有较强的科学性、引领性、指导性、针对性,反映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2.选题立足学院发展定位,围绕人才培养目标,体现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特色和亮点。
3.选题应明确具体,结合专业、学科特点深入研究。
二、教改立项选题指南
结合教育学学科发展及学院教学发展实际,拟定以下方向为申报选题参考:
1.教学管理类
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效力提升路径探索、课程考核改革与创新、教学督导改革与创新、短周期教学质量评价信息反馈机制建设等。
2.课程教学改革类
专业课程体系建设、课程教学改革、实验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方法改革等。
3.人才培养类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生管理工作改革、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
4.教师发展类
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探索、青年教师培养机制建设研究等。
5.研究生教育研究
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高校内部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研究等。
6.根据学院发展需求自定题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
请各位老师参照《学院201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改立项选题指南进行选题。
2.项目要求
(1)立项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参与人员不超过4人。
(2)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目前承担其他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
(3)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资助5000元,面上项目资助3000元,研究周期为2年。
(4)填写教学改革立项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
(5)请各申请人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学管理部教学研究中心(华清堂A1006,联系电话:82628238),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邮箱:38744816@qq.com。
内容附件: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附件1、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5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