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课堂教学效果,完善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充分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学生在课堂教学评价中的主体作用,学院决定本学期继续开展学生评教工作。评教分为教学管理部组织的网上评教和教师自主组织的改进性评价。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学生参评信息的有效性。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0日。超过评教时限,评教系统将自行关闭。
二、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学生评教工作,使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师获得教师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的重要反馈信息,以便及时改进课堂教学,促进教师提高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最终促进学生成才发展。
三、评价范围
本学期为本科生讲授理论课的所有主讲教师。
四、参评对象
华清学院全部在籍学生
五、评价方式
通过网上评教,各系学生自行登陆评教系统,学院在问卷中增加了课程满意度调查,请同学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满意或不满意,以便学院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统计。
六、组织实施
1.各系在组织评教之前,先通知各班学习委员认真核对各班课程信息,如课程信息与事实不符,请以班为单位,将评教中出现的问题反馈至邮箱:2383734528@qq.com(问题会在两个工作日内解决回复);如遇到技术问题,请与网络管理中心联系:65699927@qq.com,(问题会在两个工作日内解决回复),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学生开始评教。
2.各系负责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动员学生积极参与评教,对任课教师和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客观的评价。
3.学生采取自行上机的方式进行网上评教。学生可直接登陆进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教务管理信息主页面,选择学生角色进行登陆,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操作,结合任课教师授课表现和自身听课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和填写,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每个学生对自己本学期所学习的每门课都应进行评价。
七、评教工作组织评价
1.请各系动员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生评教,无故未参加评教的学生,将进行统计并通报。
2.在评教结果处理中各系应参与评教的人数和已经参加评教的人数将会自动生成,教学管理部将按照各系学生参与评教的比例排序通报。
3.特殊情况请及时向教学管理部说明情况。
4.学生评教中增加了对教师授课满意度评价(请进入“公用信息”模块进行教师满意度调查,选择满意或不满意,并可在界面方框中填写对教师授课的意见或建议),请督促学生完成这一评教环节,满意度评教完成后表示整个评教环节完成。
教学管理部
201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