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华〔2015〕126号
为加强并监督教风、学风建设,深入了解和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工作的整体情况,保证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学院决定继续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定于第十周至第十四周(11月9日--12月11日)进行。第十--十三周为各教学单位、各系自查阶段,第十四周为总结、反馈和交流沟通阶段。
二、检查内容
各教学单位、各系应对开学以来各项教学(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与自查,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 教学运行情况
(1)教师授课情况。检查教师有无私自调(停)课,提前下课、合班上课、削减课时等现象;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情况等。
(2)学生学习情况。检查课堂秩序、出勤情况;学生的学习态度、参加辅导答疑情况等;收集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是否按教学计划开设课程、教师是否按照教学进度授课等。
3.实践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上机等是否按照教学计划进行、过程管理是否严格、资料是否齐全等。
4. 各类教学资源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设计类专业教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的使用率及使用情况。
5.辅导员的工作状态。是否经常与任课教师见面、沟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是否进行课前(或课间)点名;遇到各类与教学相关的突发事件,能否有效协调、妥善处理。
6. 学院教学督导组对各专业班级的上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7.对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等的意见、建议。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各系(班)自查,学院领导、教学管理部、教学督导组抽查的方式进行。
1.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教学管理部、教学督导组组成的检查领导小组,通过深入班级、随堂听课、参加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检查;
2. 各教学单位应成立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次检查的各项工作;各系(班)应对本次检查工作进行安排和动员,多渠道收集学生的意见和想法;
3.组织任课教师、学生填写问卷调查表(已经结课的任课教师,由教学单位组织填写问卷调查表);
4.继续开展“给任课教师一封信”活动。
5. 各系组织召开以系或专业为单位的交流座谈会,邀请院领导、教学单位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参加,深入听取各方的意见与建议,并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原则上要求各系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座谈会。
四、检查总结与反馈
期中教学检查是对教学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和考核的重要方式,是保证学院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
各教学单位、各系请参照上述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总结,总结要有理有据,材料充分,内容详实;并于12月11日(第十四周五)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报》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学管理部(华清堂A座1009室)。教学管理部将对其进行整理汇总,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要求尽快解决。
请各教学单位、各系(班)紧抓落实此项工作,切实做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