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教学管理>>教务公告
教务公告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11-13 阅览次数:13597 新闻来源:

西建华〔2015〕126号


为加强并监督教风、学风建设,深入了解和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工作的整体情况,保证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学院决定继续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定于第十周至第十四周(11月9日--12月11日)进行。第十--十三周为各教学单位、各系自查阶段,第十四周为总结、反馈和交流沟通阶段。

二、检查内容

各教学单位、各系应对开学以来各项教学(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与自查,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 教学运行情况

(1)教师授课情况。检查教师有无私自调(停)课,提前下课、合班上课、削减课时等现象;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情况等。

(2)学生学习情况。检查课堂秩序、出勤情况;学生的学习态度、参加辅导答疑情况等;收集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是否按教学计划开设课程、教师是否按照教学进度授课等。

3.实践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上机等是否按照教学计划进行、过程管理是否严格、资料是否齐全等。

4. 各类教学资源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设计类专业教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的使用率及使用情况。

5.辅导员的工作状态。是否经常与任课教师见面、沟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是否进行课前(或课间)点名;遇到各类与教学相关的突发事件,能否有效协调、妥善处理。

6. 学院教学督导组对各专业班级的上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7.对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等的意见、建议。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各系(班)自查,学院领导、教学管理部、教学督导组抽查的方式进行。

1.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教学管理部、教学督导组组成的检查领导小组,通过深入班级、随堂听课、参加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检查;

2. 各教学单位应成立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次检查的各项工作;各系(班)应对本次检查工作进行安排和动员,多渠道收集学生的意见和想法;

3.组织任课教师、学生填写问卷调查表(已经结课的任课教师,由教学单位组织填写问卷调查表);

4.继续开展“给任课教师一封信”活动。

5. 各系组织召开以系或专业为单位的交流座谈会,邀请院领导、教学单位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参加,深入听取各方的意见与建议,并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原则上要求各系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座谈会。

四、检查总结与反馈

期中教学检查是对教学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和考核的重要方式,是保证学院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

各教学单位、各系请参照上述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总结,总结要有理有据,材料充分,内容详实;并于12月11日(第十四周五)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报》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学管理部(华清堂A座1009室)。教学管理部将对其进行整理汇总,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要求尽快解决。

请各教学单位、各系(班)紧抓落实此项工作,切实做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5年11月3日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2016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幸福校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 710043 || 楼观校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楼观镇 710402 网站维护:宣传与网络中心 陕ICP备0601067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