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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重(补)修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03-14 阅览次数:11425 新闻来源:

西建华〔2016〕16 号

各系:

本学期的课程重(补)修报名工作将于第2-3周进行,为做好本学期重(补)修办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要求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课程考核补充规定(修订)>的通知》(西建华〔2015〕35号)文件要求进行重(补)修的报名工作。

二、办理时间

1、学生网报时间:第2周周二至3周日(即:3月15--20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递交申请时间:第3周周一。

三、面向对象

2012级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2013级、2014级在校本科生。

四、申请方式及办理流程

1、重修

本学期重修将采用网上申请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图解见附件)

(1)学生网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网上选课”→点击“重修选课”→点击“查询课程”→点击“下拉键”(会出现未通过的所有课程)→选择某门课程→点击“查询课程”→弹出的界面会显示本学期该课程的开设情况→勾选要跟读的教学班的“选择情况”一栏→在“是否预订教材”一栏选勾“是”→点击“选定”→即完成该门课程的重修申请(以上操作步骤仅为一门课程的申请步骤,如学生有多门课程需重修,应重复以上操作)→点击“打印重修证”。

(2)递交申请:以专业为单位,由辅导员老师收齐学生打印好的《重修证》(一式一份),交至教学管理部1010室,经教学部审核办理后,通知辅导员老师将办理完成的《重修证》返还学生本人。

《大学体育》及因教学计划调整无法通过网上选报的课程,参照补修的办理方式。

2、补修

本学期补修将继续采取纸质版申请办理的方式进行,办理流程如下:

(1)学生填写《重(补)修申请表》(学生自行在学院官网下载):系、班级组织,学生根据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及需补修课程的情况,填写《重(补)修申请表》(一式三份);

(2)递交申请:以班为单位,由辅导员老师将《重(补)修申请表》及《补修情况汇总表》交至教学管理部1010室,同时将《补修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qxyjxb@126.com;

内容附件: 附件1:操作步骤

内容附件: 附件2:补修情况汇总表(模版)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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