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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06-08 阅览次数:10883 新闻来源:

各系:

作为多元化教学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学生评教是帮助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效果的利器,为进一步规范评教工作,促进评教工作更加科学、严谨,公平、公正地有序开展,真正起到以评促教、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教师教学工作的责任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网上评教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25日。超过评教时限,评教系统将自行关闭。

二、评教目的

学生的评价是教师永久记录的一部分,教师根据从中提取的经验教训修正其教学实践。通过开展学生评教工作,使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师获得教师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的重要反馈信息,以便及时改进课堂教学,促进教师提高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最终促进学生成才发展。

三、评教范围

本学期为本科生讲授理论课的所有主讲教师。

四、参评人员

华清学院全部在籍学生。

五、评教方式

通过网上评教,各系学生自行登陆评教系统。学生评教中增加了对教师授课满意度评价(请进入“公用信息”模块进行教师满意度调查,选择满意或不满意,并可在界面方框中填写对教师授课的意见或建议),请督促学生完成这一评教环节,满意度评教完成后表示整个评教环节完成。引导学生思考以下问题完成满意度评价:想一想和老师们待在教室里的感觉是什么样的?你学到了什么?老师是否帮助到你的学习?是否和老师一起共同完成了学习目标及取得目标的程度,今后要怎样继续努力?

六、评教实施

各系在组织评教之前,先通知各班学习委员认真核对各班课程信息,如课程信息与事实不符,请以班为单位,将评教中出现的问题反馈至邮箱:2383734528@qq.com(问题会在两个工作日内解决回复);如遇到技术问题,请与学籍注册中心联系,电话:82628208,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学生开始评教。

七、特别提示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网上评教的学生,将无法登录系统进行成绩查询。请各系动员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生评教,无故未参加评教的学生,将进行统计并通报。

2.在评教结果处理中各系应参与评教的人数和已经参加评教的人数将会自动生成,教学管理部将按照各系学生参与评教的比例排序通报。

3.特殊情况请及时向教学管理部说明情况。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教学管理部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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