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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我院学生体质测试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10-20 阅览次数:10409 新闻来源:

西建华〔2016〕145号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精神和要求,所有在校大学生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将 2016年我院学生体质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测试对象:全院在籍本科生

2.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800米(女)、 1000米(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3.测试安排:

(1)2015级、2016级(除舞蹈专业):随体育课进行测试,具体测试安排由体育老师通知学生;

(2)2012级(建学、城规)、2013级、2014级、2015-2016级舞蹈专业、2015-2016级专升本:按照测试日程安排(附件2)进行测试(如遇大雨,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测试数据上报时间:11月15日之前报教学管理部,其中电子版发送到hqxyjxb@126com,原始纸质版交1009室。

5.测试数据上报要求:各项数值均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填写。

6.测试具体要求:

(1)测试前各系应提前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要求无特殊身体情况的学生必须参加。

(2)测试前各系应做好学生健康的排查工作,确因身体不适(如心脏病、癫痫、高血压及身体残疾等)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需告知其提前办理免测申请手续。

(3)测试学生必须着运动服、运动鞋,并持本人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参加测试。要求服从现场测试老师的指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相关人员的测试资格,并按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为确保体质测试有序进行,要求各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行政班为单位,指定一名学生负责测试现场的组织与协调,并负责收缴吹嘴费用。请各系于10月21日(7周五)前,以系为单位报送“行政班负责人统计表”(附表5)。

7.关于免测:

(1)学生因病(如心脏病、癫痫、高血压等疾病)或残疾,确实丧失运动能力不适宜参加体质健康测试的,需测试开始前申请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并持西安市三甲及以上医院(或校医院)诊断证明,在各系办理免测手续;经系审核、批准后,一份测试时交给测试老师,一份与医院诊断证明一起交所在系。

(2)各系根据办理的免测手续,以系为单位填写“体质测试‘免测’统计表”(附件4);测试结束后,将“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及医院诊断证明,一并报教学管理部。

(3)有心血管病等不能剧烈运动的疾病等,而未在测试时声明者,后果自负。

8.测试工作由体育教师及学院选聘的测试教师具体负责。


内容附件: 附件1:应急预案

内容附件: 附件2:测试日程安排

内容附件: 附件3: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学生填写)

内容附件: 附件4:体质测试“免测”统计表(以系为单位填写)

内容附件: 附件5:行政班负责学生情况统计表(以系为单位填写)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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