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华〔2017〕181号
为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行为,全面了解我院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定于第10-13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10-13周(11月6日—12月1日),其中第10-12周为各单位自查阶段,第13周为各单位、检查组相互交流反馈阶段。
二、检查内容
(一)日常教学管理
1、教师开课准备情况
任课教师在开课前是否认真准备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件等教学资料;教学资料是否及时报送。
2、教学秩序运行情况
教师有无私自调停课、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私自合班上课、私自削减学时等现象;批改作业、辅导答疑情况。
3、教学进度进展情况
教师是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授课,是否严格按照教学进度及教学日历开展教学,实际教学进度是否与教学日历有出入。
4、实践教学的安排情况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是否在特定周内安排学生进行实践教学内容(实习、实验、课程设计等),实践形式、实施方案是否严格按照计划安排表进行,相关教学资料报送情况等。
5、其他常规教学检查
课表的执行情况;辅导员的工作情况(是否经常与教师沟通、是否进行课前点名、协调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等);在实施过程中,是否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教学事故;各类教学资源的使用情况等。
(二)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
教研室各项教学活动是否正常开展、及落实完成情况;各类教学资料的报送情况等。
(三)学生学习情况
学生的学习态度、出勤情况、迟到早退情况、课堂听课情况、参加辅导答疑情况、请假制度履行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教学单位、二级学院、教研室自查,学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督导组抽查的方式进行。
1.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教学部、督导组组成的检查领导小组,通过深入班级、课程抽查、随堂听课、参加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检查;教学单位、二级学院、教研室成立检查小组,组织实施自查工作。
2.各单位要对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布置和动员,多渠道收集各方意见与建议。
3.组织教师、学生填写问卷调查表。
4.二级学院组织各班继续开展“给每位任课教师一封信”活动。
5.二级学院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与建议,原则上要求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学单位、教研室、相关职能部门应参加座谈会进行情况的反馈与交流。
四、总结与反馈
各单位参照上述检查内容及方式,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内容详实的书面总结;组织召开座谈会要求附会议纪要。
请各单位于12月1日(第13周五)前将书面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报》)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学管理部(1010室)。教学管理部将对其进行整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要求尽快解决。同时教学管理部将根据自查总结、听课反馈、抽查结果,进行本次教学检查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教学检查过程中,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结合教师及学生填写的各类调查表,汇总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报》,要客观真实,不能应付。
各单位要提高质量意识,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对检查中不合格项目,要立即进行整改。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7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