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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度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04-03 阅览次数:10599 新闻来源: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精神和要求,所有在校大学生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学生体质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生(不含毕业班)。

二、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50米、立定跳远、800米(女)、 1000米(男)、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三、测试安排

(一)2017级、2018级、2019级(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业除外)随体育课进行测试。

(二)2015级建筑学、城乡规划,2016级,2017级、2018级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业,2018级专升本,计划安排在4月20--21日(7周六--8周日)进行测试。

(三)2019级(含专升本)计划安排在9-10月进行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如遇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测试,另行通知。

四、测试工作相关要求

(一)二级学院应提前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测试日程通知及落实等工作,要求无特殊身体情况的学生必须参加。

(二)二级学院应做好学生健康的排查工作,确因身体不适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提前办理免测申请手续。

对于有心血管病等不能剧烈运动的疾病而未在测试时声明者,后果自负。

(三)对于安排在周末测试的,若学生因特殊情况(参加各类考试)不能如期参加测试,需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前往教学管理部1011室进行说明及调整;对于无故不参加测试的,视为旷测,后果由学生自负;

(四)测试学生必须着运动服、运动鞋,并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必须携带一卡通,如丢失请及时补办)参加测试,服从现场测试教师的指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相关人员的测试资格,并按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为确保测试工作有序进行,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在周末测试的,以行政班为单位,指定一名学生负责测试现场的组织与协调,并于4月9日(6周二)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行政班负责人统计表》(附件1);

(六)各行政班负责人在测试工作开始前,前往华清堂A座1011室郭老师处购买肺活量吹嘴。

五、免测办理程序

(一)学生提出申请:学生因病(如心脏病、癫痫、高血压等疾病)或残疾,确实丧失运动能力不适宜参加体质健康测试的,需申请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二)二级学院初审并汇总:二级学院对学生申请、西安市三甲及以上医院或校医院诊断证明(诊断证明开局时间需为近三个月)进行初审,并于4月15日(7周一)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学生填写的《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及《体质测试“免测”汇总表》(附件3)报送教学管理部(华清堂A座1011室郭老师)。

(三)学院审批:教学管理部会同体育工作负责人,对提出的申请进行核查审批,测试前会将审批结果(含一份学生申请表)反馈给二级学院;通过审批的,测试当天由学生将《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交给测试老师。

内容附件: 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内容附件: 4月20-21日测试日程安排

教学管理部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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