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文件精神,规范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班风的形成,拟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聘兼职班主任,为确保此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班主任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考察。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慧民 马立建
副组长:罗明忠 陈东立 刘福平 王明军 叶淑玲 王宏涛
领导小组下设选聘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罗明忠
副主任:孙小刚 谭菲雪
成 员:孙惠文 张立华 马啸尘 唐菲菲 申晓佳
二、岗位选聘原则
个人志愿与组织考核相结合。
三、岗位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知识;
3.热爱学生工作,乐于为学生服务,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工作踏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品行端正;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敢于严格管理;
5.具有组织开展班级工作及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6.教职工入职满一年,且在学院年终考评工作中为称职及以上者。
四、选聘范围及配备情况
1.选聘范围:在岗在册的符合岗位选聘条件的全院教职员工均可参加选聘。
2.配备情况:本次拟选聘60名班主任配备于2012级各班级。
五、选聘方式及流程
(一)选聘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流程
1.申请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在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兼职班主任申请表》;
2.资格审查
综合管理部组织人事中心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3.组织考核
选聘工作办公室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由学生工作部组织面试考核;
4.研究确定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最终人员名单;
5.聘用上岗
学院为受聘人员颁发聘书,并进行岗前集体谈话,聘期两年。受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及岗位不变,班主任为兼职;其待遇及工作要求见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条例。
六、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3月13日 下发文件公布兼职班主任岗位选聘通知
2 3月20-21日 个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1日17:30前
3 3月24、25日 面试
4 3月26-28日 进行审核
5 3月29-31日 确定岗位人员名单
备注:各项工作内容时间若有变动,将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4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