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对2016级新生的指导和帮助,使其尽快熟悉和适应大学生活,同时为培养高年级学生(尤其是优秀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充分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朋辈互助”作用。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班主任工作条例(暂行)》的有关规定,决定在我院2014级学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担任2016级新生班主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2014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选拔条件:
1.政治觉悟高,理论知识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绝对服从组织安排,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良好(原则上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前三分之一);
3.热爱学生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领导能力,具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有创新精神,勇于实践;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入党积极分子或担任院、系、班级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三、报名时间:
2015年6月8日至6月15日
四、选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班主任申请表》(附件),填写完毕后在6月15日前交至各系办公室。
2.报名所需材料:
(1)《2016级学生班主任申请表》(一式两份);
(2)担任学生班主任这一职务的工作设想;
(3)大学期间所获荣誉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各系根据选拔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担任职务情况、学习成绩等方面)并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考核:由各系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者进行面试考核;
5.确定人选:经考核后,由各系对应聘者进行择优选拔,公示3天,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于6月22日前将本系《2016级学生班主任申请表》和《2016级学生班主任汇总备案表》上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6.培训管理:各系立足本系实际对确定选聘的学生班主任进行有关业务培训,以便更好地配合系部和新生辅导员开展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系应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学生工作干部队伍新鲜血液纳入的一项重要举措;
2.各系应广泛动员,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一位有意愿的学生都能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3.各系应尽快出台切合本系实际的选聘办法,选聘环节规范有序,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4.各系应按照相关要求报送材料及安排后续业务培训等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16年6月8日
内容附件1: 2016级学生班主任申请表
内容附件2: 各系学生班主任汇总表-2016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