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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关于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聘兼职班主任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09-18 阅览次数:8247 新闻来源:

各部、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文件精神,规范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班风的形成,拟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聘兼职班主任,为确保此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班主任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考察。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姚继涛   马立建

副组长:罗明忠   陈东立   刘福平    王明军

领导小组下设选聘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罗明忠

副主任:孙小刚   樊  荣   马  琨   王  斌   马啸尘

成  员:张立华   李红颖   巨  婷   陈媛媛   咸  萍

            陈梦楠   何伟春   樊超波   崔  杉   申晓佳

             徐  玢  

二、岗位选聘原则

选聘以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为原则。

三、岗位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知识;

3.热爱学生工作,乐于为学生服务,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工作踏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品行端正;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敢于严格管理;

5.具有组织开展班级工作及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6.教职工入职满一年,且在学院年终考评等级为称职及以上者。

四、选聘范围及配备情况

1.选聘范围:在岗在册的符合岗位选聘条件的全院教职员工均可参加选聘(有相关专业教学经验者优先聘任)。

2.配备情况:本次拟选聘兼职班主任配备于2015级各班级。

五、选聘方式及流程

(一)选聘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流程

1.申请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在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兼职班主任申请表》;

2.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中心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3.组织考核

选聘工作办公室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由学生工作部组织面试考核;

4.研究确定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最终人员名单;

5.聘用上岗

原则上聘期为3-4年。受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及岗位不变,班主任为兼职;其待遇及岗位职责见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条例。

六、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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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兼职班主任岗位申请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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