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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辅导员 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10-28 阅览次数:6957 新闻来源:

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等文件精神,展示我院辅导员工作的优秀成果,交流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促进我院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和职业化发展,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按照《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陕高教生办〔2016〕17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在开展首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辅导员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数量

本次评选面向全体在编辅导员,各系按照不低于要求数量推荐优秀工作案例(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工作案例撰写要求

1.选题要体现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特点,涉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党团建设、班级建设、就业指导、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辅导员工作,结合具体工作撰写案例。

2.案例必须主题突出,要紧紧围绕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特别是要紧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挖掘和总结具有典型性的工作案例,体现创新和特色。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学生工作相关理论对案例进行剖析,揭示其蕴含的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为辅导员工作提供现实借鉴和启示。

3.案例内容要真实,必须是辅导员本人的日常实际工作经历,不得杜撰和抄袭,文责自负。为保护学生的隐私权,案例要隐去学生的真实姓名、班级、籍贯等个人信息。

4.案例文体要统一,以第一人称撰写,应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分析处理、案例思考和工作建议三个部分,3000字左右,版式统一设为A4纸型,案例标题为宋体四号字体,其他均为宋体五号字体。每个案例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和单位,另附纸注明。

三、有关说明

1.开展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是推进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系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组织辅导员认真撰写工作案例,择优报送参选,确保此次评选活动的质量。

2.每个参评的工作案例纸质稿、电子稿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教育管理中心。

3.对于在此次工作案例评选过程中出现的优秀作品,学院将择优推荐参加第二届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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