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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先进集体预申报考核实施办法
发表日期:2017-03-23 阅览次数:8015 新闻来源:

为进一步推进2016-2017学年“争先创优”活动评选工作,增强先进集体荣誉感、凝聚力,切实发挥先进集体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中的积极作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2016-2017学年“争先创优”预申报活动各行政班、宿舍(除毕业班及毕业班所辖宿舍)。

二、考核要求

(一)先进班级

班级组织健全、工作协调配合,班级具有一个政治坚定、积极肯干、能以身作则,带领全班同学共同

进步的班委会和团支部,能够认真执行并圆满完成学院、系及各职能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有较完善的日常工作记录;能及时地掌握精神异常、有心理问题、学习压力大和经济困难等特殊学生的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评分细则如下:

1.党建情况:

   班级成员参加党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人数比例在大一年级达10%、大二年级达20%、大三年级达30%以上者加1.0分;大一年级达5%、大二年级达10%、大三年级达15%以上者加0.5分。

2.学业情况:

(1)英语四级情况:班级成员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人数比例在大一年级达10%,大二年级达15%,大三年级达20%以上者加2.0分,大一年级达5%,大二年级达10%,大三年级达15%以上者加1.0分。

   (2)计算机二级情况:班级成员通过计算机二级及以上人数比例在大一年级达15%、大二年级达20%、大三年级达25%以上者加1.0分;大一年级达10%、大二年级达15%、大三年级达20%以上者加0.5分。

   (3)课业成绩情况:同一专业较上一学年成绩对比,成绩上升比例达到5%者加1.0分,大于5%且小于等于10%者加2.0分,大于10%且小于等于20%者加3.0分,大于20%且小于等于30%者加4.0分,大于30%者加5.0分;班级成员全学年总挂科率小于等于10%者加2.0分,大于10%且小于等于20%者加1.0分;大于20%且小于等于30%者不加减分,大于30%且小于等于40%者减1.0分,大于40%者减2.0分。班级成员全学年无挂科可在原加分基础上再加3.0分。

3.日常出勤情况:

   (1)杜绝携带食物进入教室:检查过程中无人携带食物进入教室加2.0分,若有人携带食物进入教室则按照0.2分/人进行减分;

(2)文明着装:检查过程中班级成员均文明着装加2.0分,若班级成员出现不文明着装背心、超短裙、吊带裙、拖鞋等现象则按照0.5分/人进行扣分;

(3)出勤情况:检查过程中班级成员在日常课堂出勤大于等于95%者加1.0分;出勤人数在85%-94%之间的班级不加减分,出勤人数在75%-84%之间的班级减1.0分,出勤人数在60%-74%之间的班级减2.0分,出勤人数低于59%的班级减5.0分。

   4.宿舍情况:

班级所辖宿舍在日常与突击检查过程中只若检查结果均为良以上者加2.0分;检查结果只有一间为中,其余为良及以上者加1.0分;检查凡出现两间及以上为中者减1.0分;检查结果出现1间宿舍为差者减2.0分;检查出现1间以上宿舍为差者减3.0分;宿舍检查发现违规电器可直接扣除2.0分/次•间。

以上检查中如出现不配合检查或无整改意向的直接扣3.0分。

对于“先进班级”的考核,系级考核重点为第1、2、3、4项;学院考核的重点为第3、4项。

(二)文明宿舍

宿舍组织健全,成员具有自主管理、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的能力;能够认真执行并圆满完成辅导员、班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作息、清洁、消毒等制度健全,落实情况良好;定期排查安全隐患,舍员矛盾纠纷及时解决,评分细则如下:

1.思想政治学习:宿舍成员参加党课学习并结业人数比例在大一年级达10%、大二年级达20%、大三年级达30%以上者加1.0分,大一年级达5%、大二年级达10%、大三年级达15%以上者加0.5分。

2.学业情况:

(1)宿舍平均成绩高于班级平均成绩加2.0分,低于班级平均成绩减2.0分;

(2)宿舍平均挂科率低于班级平均挂科率加2.0分,高于班级平均挂科率减2.0分;

(3)宿舍成员平均大学英语四级通过率高于班级平均通过率加1.0分;

(4)宿舍成员平均计算机二级通过率高于班级平均通过率加0.5分。

   3.日常检查情况:按照各系及学院有关单位检查结果为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加1.0分、良不加减分、中减1.0分、差减2.0分,宿舍内如发现电器超标或违规电器减3.0分。

4.文化建设情况:参与宿舍管理中心开展“宿舍文化节”等活动并获得单项荣誉加2.0分、综合荣誉加3.0分。

以上检查中如出现不配合检查或无整改意向的直接扣3.0分。

   对于“文明宿舍”的考核,系级考核重点为第1、2、3项;学院考核重点为第3、4项。

三、考核程序

1.本学年“争先创优”先进集体预申报考核分为两阶段,先向学院上报预申报先进集体名单,由各系按照要求于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初审,各系将检查结果在系内进行公示并报至学院,学院进行复审并在全院内公示检查结果,系级与学院检查结果将作为先进集体的综合评选依据;

2.各系成立考核组,其中各系负责争先创优专项工作的老师作为系级评审小组既定成员,参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先进集体预申报考核实施办法》并结合本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系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填写《各系预申报班级(宿舍)评分表》留存;

3.学院考核组由学生工作部安排专人对预申报先进集体的日常情况进行考核,定期将检查结果向各系反馈,各预申报先进集体可及时整改;

4.学院根据系级争先创优预申报工作开展情况,酌情评出1-2个争先创优预申报工作评审先进单位,并将该系本学年先进班级的评选比例从15%增至20%,文明宿舍的评选比例从60%增至70%。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先进班级评分表

 附件2:文明宿舍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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