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我院美育研究和实践的发展及学习、加强校园艺术文化氛围建设,展现师生艺术才华,经研究,决定举办“学院美术作品大展赛”,现将比赛内容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工作部
承办单位:建筑与艺术系(下设大赛组委会)
二、参赛对象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全体师生 (校友亦可)
三、参赛作品要求
1.摄影类作品
征集时间:5月3日至5月20日
参赛主题:“美丽中国、四季华清”
作品表现:摄影照片
作品内容:风景、建筑
作品尺寸(cm):24寸:40×60;30寸:60× 75
2.国画类作品
征集时间:5月3日至5月31日
作品表现:工笔、写意
作品内容:山水、花鸟、人物
作品尺寸(cm):三尺96×52;大三尺96×70;四尺斗方70×68
3.书法类作品
征集时间:5月3日至5月31日
作品表现:字体不限
作品内容:积极向上、文体大气
作品尺寸(cm):四尺横批138×69;五尺斗方84×77
4.装饰画类作品
征集时间: 5月3日至6月25日
作品表现:手绘、水彩画、漆画、油画、丙烯画、特殊材料均可
作品内容:风景、静物、主题设计等
作品尺寸(cm):65×50;73×54;81×60
四、大赛流程
1.作品提交
请在各类型作品征集时间范围内上交作品(绘画、书法作品必须为原作;摄影作品为原创,上交冲印照片与照片电子版)至华清堂A座506建筑与艺术系办公室。
2.作品评审
大赛组委会邀请专业老师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比赛赛制要求,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作品根据以下要求进行评选:内容丰富,健康向上,构思新颖,构图巧妙及说明等。
3.作品表彰
根据各类别参赛作品比例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奖金。
五、其他注意事项
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利益。对任何违反侵权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和相关奖励,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比赛结束后优秀作品将被学院收藏,在华清堂大楼展览。
如有疑问请与以下组委会工作人员联系:
组委会办公电话 029-82628297
陈媛媛老师 15353565371
宋姝婧老师 15091852931
薛璐璐同学 1816180117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7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