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条例》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班主任工作条例》文件精神,为客观、全面、公正地评价班主任工作,完善激励机制,促进班主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现将2016—2017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兼职班主任及2016级学生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2016-2017学年班主任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班级学风建设、安全稳定、党团建设等方面具体工作情况。
三、考核程序
班主任考核成绩=自评成绩×10%+学生评议成绩×20%+所带班级辅导员评议成绩×20%+系级评议成绩×30%+学工部评议×20%
1. 本人自评
各系组织班主任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班主任考核表》,对自己本学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及自评。《考核表》于2017年5月16日上交系办公室。
2. 学生评议
各系组织学生对班主任学年工作进行网上测评(测评时间:5月12日-5月18日),由学生工作部汇总成绩。每班参与测评学生原则上需不少于70%,后期将对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在《学工情况》上予以通报。
3.所带班级辅导员评议
所带班级辅导员根据班主任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议,并填写《考核表》。
4.系级评议
各系办公室根据班主任系级布置的工作完成进行评议,并填写《考核表》,盖系级公章,于5月19日上报学工部教育管理中心。
5.学工部考核
学生工作部根据班主任一学年来完成专项工作或《学工情况》(2016-2017学年)通报情况对班主任进行量化考核(“表扬”加1分,“批评”扣1分)。
四、考核要求
本次班主任考核工作自2017年5月12日开始,至5月24日结束。
班主任考核工作是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学生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各系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考核程序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公平、公正、扎实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
五、结果应用
对于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兼职班主任将即时解聘;
对于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学生班主任将在本学年“争先创优”中不予加分,对于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称职”、“优秀”的学生班主任将按照所加分数的60%、80%、100%的比例进行加分。
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班主任考核表
附件1: 学生班主任考核表
附件2: 兼职班主任考核表
学生工作部
2017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