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生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强化典型示范,现决定在全院学生工作干部中评选“优秀学生工作干部”,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工作干部”
(一)评选条件
1.二级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1)学生工作干部2017年度考核排名在本序列前30%。
(2)抓好学风建设。能够创新性的开展本部门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效果良好。
(3)抓好队伍建设。经常分析本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分层次开展培训交流与个别帮扶,努力提高所辖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4)重视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帮助、指导本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第二课堂和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在学生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深入推进“争先创优”工作,注重对学生优秀品质、特长、创新意识的培养。
(5)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积极推动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工作、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6)2017-2018学年《学工情况》中通报所负责的部门情况良好。
以上各项条件均按照《评选细则》(附件1)进行加减分。
2.辅导员:
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奖助评优、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稳定安全及指导学生活动等方面工作业绩突出。
(1)近2017-2018学年排名在本序列前30%,且学生测评成绩不得低于90分。
(2)所带班级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学生缴费情况良好、违纪率低。
(3)班级建设、学生培养卓有成效。
(4)2017-2018学年《学工情况》中通报涉及的个人情况良好。
以上各项条件均按照《评选细则》(附件1)进行加减分。
3.兼职班主任:
(1)兼职班主任2017-2018学年考核排名前30%者。
(2)有效指导学生学业;做好班级学风建设。
(3)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参与相关的学术活动、科研活动、学科竞赛,注重实践育人,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实践创新能力。
(4)协助辅导员做好所带班级的日常管理、思想教育等各项工作,效果良好。
(5)主动关心并积极参加各类学生活动,以及学生工作干部培训等相关学生工作。
(6)2017-2018学年《学工情况》中通报涉及的个人情况良好。
以上各项条件均按照《评选细则》(附件1)进行加减分。
4.学生班主任:
(1)学生班主任2017-2018学年考核排名前30%者,学生测评成绩不得低于90分,且考核结果为优秀者(任职不满一年者不得参与评选)。
(2)有较强的责任感,从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全面关心所任班级学生。
(3)能够有创造性的组织班级学生活动。
(4)指导班级有计划地开展各项有益身心的科技、文化、体育以及社会公益活动,有效增强了班集体的凝聚力。
以上各项条件均按照《评选细则》(附件1)进行加减分。
(二)评选程序
1.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评选条件,结合工作实际,于11月15日将《优秀学生工作干部推荐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教育管理中心。
2.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人员综合评审确定候选人,报至学院审批。
3.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公示。
二、“最受欢迎辅导员、班主任”
为树立、宣传一批典型的思想政治素质高的辅导员、班主任楷模,提高他们认同感和价值感,现决定在全体辅导员和班主任中评选“最受欢迎辅导员、班主任”。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1.学生工作部于11月7日汇总2017-2018学年学生测评成绩(辅导员及班主任),占评选成绩的70%;
2.微学工于11月12日每天推送一个二级学院所辖辅导员、班主任的网络投票,投票时间为二天,占评选成绩的30%;
三、工作要求
(一)宣传动员
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动员符合评优条件的学生工作干部积极参与到此次评选活动中来。
(二)择优推荐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掌握所辖人员的自身建设和工作表现,通过一定组织程序,公平、公正、择优推荐“优秀学生工作干部”候选人(不设比例)。
(三)提高认识
各二级学院要深刻认识到此项工作对于推进学生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扎实开展此项工作。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8年11月8日
附件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优秀学生工作干部”候选人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