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教学管理>>考务管理
考务管理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第16周课程考试安排
发表日期:2013-12-11 阅览次数:9337 新闻来源:

为了做好学院16周课程考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系应做好考试前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树立“诚信应考,作弊可耻”的良好学风、考风。

2.学生进入“教学楼”参加考试,只允许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一卡通、准考证(重修、辅修及准补证)等考试必备用具,不得携带书籍、笔记、草稿纸等任何资料(开卷考试除外)进入考场。已经携带入场的应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考生未离开考场前,不得取用已集中存放的个人物品。

3.考试期间应服从监考教师安排,严格按照指定座位号就坐,保持考场安静。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必须关机停用。交卷后,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4. 课程考试、重修生考试安排详见附表。

内容附件: 华清学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第16周考试安排



教学管理部

2013年12月9日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2016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幸福校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 710043 || 楼观校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楼观镇 710402 网站维护:宣传与网络中心 陕ICP备0601067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