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期末考试已经结束,为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补考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1.补考时间自2014年9月3日起至9月7日集中进行;
2.体育课程的补考安排在第2周进行,补考手续需单独办理,办理时间为9月15日。
二、补考要求
1. 学生应按规定办理补考手续,不办理者,不得参加补考;
2. 缺考、受到违纪处分及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均不得参加补考;
3. 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如课程设计、实习)不安排补考;
4.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及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均应按时返校参加课程补考;
5.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补证或一卡通和准补证参加课程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无线耳机、电子存储录放设备等)以及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等资料进入考场,若带入考场,应自觉交监考教师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
6. 各系应对补考工作高度重视,督促学生利用暑期认真复习,诚信应考。
三、准补证办理及发放时间
1.学生携一寸照片两张在辅导员办公室办理补考手续,辅导员老师于7月23日前将准补证、纸质版的补考名单送交教学管理部进行审核,同时将学生补考名单发送至考务实践中心邮箱。(邮箱地址为hqkaowu_bg@163.com)
2.9月2日上午8:30-12:00辅导员老师到教学管理部领取准补证,并及时发放给学生。
四、考试场所及监考要求
1.补考地点均设在幸福校区1、2号教学楼进行;
2.辅导员老师考前必须到本班所在考场检查学生是否按时参加考试,监考期间不得擅离考场;
3.监考教师需提前30分钟到教学管理部考务实践中心领取试卷、监考记录单、草稿纸,再到指定考场安排考生座位(要求单人单桌、拉开座位差距),考试结束后将考试资料一并交回考务实践中心;
4. 监考教师应及时清理考场内与考试有关的印记、文字资料及废纸、杂物;必须认真检查学生所携带的有效证件,防止代考等行为的发生;
5. 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关心爱护学生,确保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五、考场巡视检查工作
学院成立课程考试巡查组,负责课程考试的巡视和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监考教师到岗情况、考场纪律情况、试卷发放收取等情况。
内容附件: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补考报名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4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