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华〔2017〕15号
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补考将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进行,各部、系应提前做好课程补考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1-4周为集中补考时间,因学生外出实习,部分课程将安排在实习结束后进行。
二、补考要求
1.学生按规定办理补考手续,不办理者,不得参加补考;
2.考核成绩不及格及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参加课程补考;
3.缺考、受到违纪处分及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均不得参加相应课程的补考;
4.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如课程设计、实习)不安排补考。
三、考务及相关工作要求
1.课程补考的考试组织、考场巡查、阅卷等环节要求与期末考试要求相同,必须做到严格、规范;
2.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信息清晰的一卡通)、准补证参加课程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3.学生参加考试,除考试所需用具外,严禁携带移动电话、无线耳机、电子存储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以及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等资料进入考场。若带入考场,应按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存放,否则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
4.监考教师应及时清理考场内与考试有关的印记、文字资料及废纸、杂物;必须认真检查学生所携带的有效证件,防止代考等行为的发生;
5.监考教师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试纪律,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擅离职守、不小声聊天、看手机、看书、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等;
6.各系应提前做好补考工作的宣传教育,督促学生利用假期认真复习,诚信应考。
四、准补证办理及领取
1.参加补考的学生只需办理一张准补证(包含体育课程);
2.学生携近期同一底版一寸照片两张在辅导员办公室办理补考手续,辅导员老师严格审核学生补考资格(包含重修生),按照填表要求准确、无误上报学生考试信息(包含重修生),如上报有误或遗漏,教学管理部不再予以安排;
3.准补证、纸质版补考名单于2017年1月21日前送交教学管理部考务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考务管理中心邮箱(邮箱地址为hqkaowu_bg@163.com);
4.辅导员老师于2月24日上午8:00到考务管理中心领取准补证,并及时发放给学生。
五、考场巡视检查工作
学院成立课程考试巡查组,负责课程考试的巡视和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监考教师到岗情况、考场纪律情况、试卷发放收取等情况。
内容附件: 附件:课程补考报名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7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