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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管理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第15周课程考试安排
发表日期:2017-05-27 阅览次数:7241 新闻来源:

为了做好第15周课程考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系做好考试前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树立“诚信应考,作弊可耻”的良好学风、考风。

2.重修学生参加课程考试所安排的考场均以重修所在专业班级为准,其中对于随合班课重修者,应以重(补)修证中“报名教学班”栏中显示的第一个专业班级为准。

3.学生必须持身份证、一卡通(学生证)参加考试,同时参加重修课程的学生还必须携带重修证进入考场。

4.学生应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严格按照指定座位号就坐,保持考场安静。除携带教师许可的考试用具外,任何书籍、笔记、手机等电子通讯类工具均不得带入座位,携带入场的应集中存放指定的位置。

5.详细安排见附件。

内容附件: (15周)课程考试安排表

教学管理部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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