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华〔2018〕131 号
为了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集中补考时间为1-6周,具体安排详见补考安排表。
二、补考须知
1.学生按规定办理补考手续,未办理者,不得参加补考;
2.考核成绩不及格及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
3.缺考、受到违纪处分及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均不得参加相应课程的补考;
4.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如课程设计、实习)不安排补考;
5.补考安排公布后,请辅导员老师认真核对考试信息,并及时通知学生。
三、准补证办理及领取
1.学生携近期同一底版一寸照片两张在辅导员处办理补考手续,每位学生只需办理一张准补证(含体育课程);
2.辅导员老师严格审核学生补考资格(含重修生),按照填表要求准确、无误上报学生考试信息(含重修生),如上报有误或遗漏,教学管理部不再予以安排;
3.准补证、纸质版补考报名表于7月26日下午6:00前送至教学管理部考务管理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考务邮箱(邮箱地址为hqkaowu_bg@163.com);
4.辅导员老师于8月31日上午8:30到考务管理中心领取准补证,并及时发放给学生。
四、考务及相关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提前做好补考工作的宣传教育,督促学生利用假期认真复习,诚信应考;
2.考试组织、考场巡视、阅卷等环节必须与期末考试的要求相同,做到严格、规范;
3.学生参加补考必须携带身份证(或信息清晰的一卡通)、准补证两证;除考试所需用具外,严禁携带手机、无线耳机等通讯工具以及与考试课程有关的资料等进入考场。若已带入考场,应按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存放,否则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
4.学生应认真清理座位、窗台四周及抽屉;除考试指定可携带的文具外将课程相关考试资料、书包、手机等非考试物品集中放置在教室指定位置;
5.监考教师认真检查学生所携带的有效证件,防止代考等行为的发生;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试纪律,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擅离职守、不聊天、看手机、看书、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五、考场巡视检查工作
学院成立课程考试巡查组,负责课程考试的巡视和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监考教师到岗情况、考场纪律情况、试卷发放收取等情况。
内容附件: 课程补考报名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8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