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华〔2019〕126号
为切实做好期末考试的组织工作,维护正常考试秩序,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及各部、二级学院认真落实。
一、考试安排
(一)2018级各专业《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课程由学院组织统考(未开设以上课程的专业班级除外);
(二)2017级各专业《大学英语》课程由学院组织统考;
(三)非统考课程由教学管理部与任课教师协商在结课后2周内安排,并由教学管理部统一安排监考教师及巡视人员。
二、考试时间
《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定于19-20周,具体安排详见附表。非统考课程考试时间详见18-20周考试安排表。
三、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
课程考核可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规定》执行,实习、实验、课程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可参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一)各单位切实做好期末考试的组织工作,应确保考试命题、试卷印制与管理、课程考试安排、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考核资料的交接与归档等环节严谨、规范。
(二)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考风考纪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和公平的考试环境。
1.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生舞弊行为的发生。开展考风考纪警示及诚信教育活动,避免学生可出现违纪作弊的侥幸心理,使学生能认识到违纪作弊对个人学业可能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后果。
2.组织学生学习考试相关规定。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持身份证、一卡通(学生证),重修学生还须持重修证方可参加考试,未携带证件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学生参加考试一律不准携带手机、书包等进入考场,若已携带,必须将手机关机后装入书包,集中放置在考场指定区域;考前要认真检查个人座位四周、口袋等清洁,确保未携带手机、考试材料、书本等。
(三)学生应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本科生考试纪律和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监考教师应履职尽责,严格监考,文明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
五、考场巡视检查工作
学院成立考试巡视检查组,负责全院课程考试的巡视和检查工作。学院领导、教学督导、教学管理人员深入考场重点检查监考教师到岗情况、考场纪律情况、试卷发放与收取情况,并做好考场巡视检查记录。
内容附件: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9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