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持续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青团中央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冠名支持,西安理工大学承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大赛的重要意义,把组织参与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平台。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特色和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时间节点,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和组织保障工作,通过校园网及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大赛,为大赛举办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动员学生参赛,并于6月1日前将报名汇总表(附件三)、作品简介(附件二)及参赛作品纸质版上报至院团委科技部。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总体安排
第四届大赛省赛将举办“1+1”系列活动。
第一个“1”指:1项主体常规赛道,参赛项目范围及作品要求详见第三节“参赛项目要求“。
第二个“1”指:1项“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需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思政教育结合。项目落地地点,以红色革命圣地为主,但不限于红色革命圣地。(详见附件一)。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 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五、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4月2日-5月31日)。
各校校级初赛必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各学院要按照不低于本学院学生总人数2%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即每100名学生应至少有2个参赛项目,各学院具体人数安排如下)。
学院 最低提交作品份数
建筑学院 24
艺术学院 18
土木工程学院 32
材料工程学院 14
机电工程学院 32
经济与管理学院 47
2.初赛复赛时间为4-9月,全国总决赛为10月。
六、大赛奖励
主赛道设金奖50个、银奖150个、铜奖260个。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根据报名情况和项目质量设金奖、银奖、铜奖若干。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等单项奖若干,奖励对乡村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
主赛道设高校集体奖5个(取获奖奖项积分前5名)、高校优秀组织奖10个(结合高校校级初赛报名情况、组织情况及参加省级复赛情况综合评定)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高校集体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