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
您当前位置:首页>>创新创业>>科技竞赛
科技竞赛
关于举办中美青年创客大赛(西安赛区)比赛及参赛项目征集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05-24 阅览次数:8705 新闻来源: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由教育部主办,是中美两国政府间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机制的一部分。每年举办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已纳入习近平主席访问美国成果清单,刘延东副总理也多次指示要办好此项赛事。西安自2016年起,成为中美青年创客大赛中国赛区的比赛城市之一。

为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推进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框架下的教育、科技领域合作,加快陕西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步伐,调动本地学生与青年创客的参与积极性,根据教育部国际司《关于协助组织中美青年创客大赛中国区选拔赛的通知》(教外司美〔2018〕478号)精神,现就举办2018中美青年创客大赛西安赛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对任何中国公民或美国公民、或在中国或美国获得永久合法居留权的个人开放。报名者年龄应在大赛报名起始日时符合18周岁以上或40周岁以下的要求(2018年大赛要求报名者出生日期不早于1978年4月1日并且不晚于2000年4月1日)。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在6月8日前通过登录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官方网站完成团队报名工作。报名者可采用个人或团队方式参赛。

三、作品要求

(1)竞赛主题要求:大赛倡导参赛者以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竞赛主题,关注社区、教育、环保、健康、能源、交通等领域,产生的创意需契合比赛主题,并通过结合创新理念和前沿科技,打造具有社会意义和产业价值的作品。

 (2)竞赛创新性要求:团队可在比赛过程中对作品进行持续的改进,提交的解决方案须具有想象力和创新性;大赛工作组和各分赛区选拔赛承办单位将对其产品进行创新性检索,并将检索结果提交评审工作组作为评分参考。

 (3)作品呈现要求:作品原型要求基于开源件或开源硬件平台完成。参赛者需要在分赛区预选赛阶段现场完成设计工作,并制作出可演示的产品原型。从分赛区预选赛晋级决赛的团队,需要在决赛阶段现场完成针对产品原型的改进、升级和测试等工作。作品原型应呈现为实现一定创新功能的硬件或软件。

四、其他事项

(1)联系人及电话:张  涵 18009260270

                             沈一天 18229079787

                             邮箱:xianmaker@126.com

(2)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且内容符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参赛者同意对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而导致的请求和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护比赛的主办方、承办方及其代理人并为其辩解,使其不受任何损失赔偿的请求或追诉。

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但应适当兼顾到竞赛主办和承办单位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作为大赛主办单位,中国(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清华大学、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和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大赛承办单位,拥有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免费使用本届参赛作品进行演示、部分或全部出版的权利(不涉及技术细节),大赛承办单位的其他全资子公司也拥有上述权利。如果大赛承办单位以其它目的使用参赛作品,需与参赛团队协商,经参赛团队同意后,签署有关对参赛作品使用的协议,在可适用的法律允许范围内,大赛工作组保留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2016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幸福校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 710043 || 楼观校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楼观镇 710402 网站维护:宣传与网络中心 陕ICP备0601067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