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研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和力量。现决定举办学院第六届“华清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优秀作品参加2021年“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组织机构
(一)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担任组长,团委书记、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中心主任、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教研室老师为成员,负责指导竞赛工作,对竞赛组织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罗明忠
副组长:马琨、李秋丽
成 员:巨婷、宋红、李琛、陈梦楠、原静、申晓佳、吴宇婷、陈媛媛、牛育红、王欢、刘湜湜、张入元、温雪婕、许盼、各教研室老师
(二)竞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院团委。大赛组委会在预审开始至终审决赛结束前接受参赛学院和学生、评委、社会各界人士对参赛作品资格的质疑投诉。在终审决赛结束前,如出现被质疑投诉作品,组委会组织召开会议,对被质疑投诉的参赛作品的作者及所属学院进行质询,并投票表决被质疑投诉作品是否具备参赛资格。开会时,到会委员超过2/3方可进行表决;表决时实行回避制度;若参加表决委员中有2/3以上认为该作品不具备参赛资格,则对该作品不予评审,其参赛得分随之取消。组委会对质疑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质疑投诉者需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组委会不受理匿名质疑投诉,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29-82628356。
三、参赛对象
凡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含专升本)均可报名参赛。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1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集体作品参与总人数不超过8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四、竞赛内容
竞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和科技发明制作三类。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类。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五、奖项设置
(一)省赛结束后,校赛与省赛一同进行表彰。学院对获奖学生团队在课外八学分认定、竞赛获奖等方面有奖励政策;对教师指导学生参赛获奖的,在工作量认定、竞赛奖励等方面有政策支持。
(二)根据项目质量,大赛按比例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华清杯”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对表现突出的集体授予“优秀组织奖”。
六、工作安排
(一)成立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各二级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参赛方案,成立由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分团委、教研室等部门和学生会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并指定竞赛联络人,做好竞赛组织工作,将二级学院竞赛工作领导小组情况提交至院团委。
(二)日程安排
1.初赛阶段
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广大同学的参赛动员、报名咨询、项目指导和初赛等工作,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院团委)推荐优秀参赛作品。需要提交的材料:
(1)作品申报书:参赛团队或个人需要提交《作品申报书》纸质版一份(需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作品申报书电子版(PDF格式,文档命名为“申报书+学院+作品名称”);
(2)项目文本:参赛团队或个人按照《参赛作品文本撰写格式及装订要求》提交完整纸质版作品文档一份(使用统一封面),并同时提交作品文档PDF和word电子版(文档命名为“项目文本+学院+作品名称”);
(3)参赛作品汇总表:按照有关要求,汇总推报的参赛作品,提交《参赛作品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并同时提交汇总表电子版(文档命名为“参赛作品汇总表+学院”)。
2.校赛初审阶段
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作品直接淘汰;2021年1月上旬,大赛组委会公布进入复赛阶段项目名单。
3.项目完善阶段
进入复赛阶段参赛团队参考评审组及指导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作补充调研、分析,进一步完善参赛作品文本,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最终作品提交大赛组委会。
4.项目复评阶段
根据《评审标准》对进入复赛的作品进行评审,参赛作品按照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进行书面评审,综合评出优秀项目进入终审决赛。
5.终审决赛阶段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综合考察参赛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根据《评审标准》对参赛作品最终文本和终审答辩表现进行评选打分,并根据成绩评出校级获奖作品。
6.项目推优阶段
大赛组委会从校级竞赛获奖作品中择优遴选参赛作品,参加2021年陕西省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即:第十三届“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邀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辅导。
七、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指导学生在遵循学术规范和尊重知识产权基础上,实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实践成果向“挑战杯”竞赛转化。
2.参赛项目文本封面、目录、正文、附录等部分均不得出现作者学院、班级和指导老师等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信息。
有关竞赛未尽事宜请致电组委会办公室或访问团委微信平台或加入校赛微信群获取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29-82628356
联系人:巨婷
附件7:第六届“华清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20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