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服务陕西高质量发展,助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和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社会化能力,团委决定举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第九届“华清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选拔优秀项目参加2024年“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1.参赛对象
凡2024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院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加。要求以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团队成员中建议有1名财务人员。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1人,确需指导教师团队的,必须提交材料予以报备说明。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项目,不可交叉组队参赛;每个项目只可选择参加其中1个组别,不得兼报。鼓励跨校、跨学科、跨专业组队,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
2.大赛分组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项目评审
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针对已创业、未创业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在计算总分时,将已创业项目的实际运营情况,在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截至2024年3月1日)的项目,可以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以申报未创业类。
二、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须为团队原创作品,项目是否已投入创业及创业领域不限。所申报项目提交后不得变更,省赛报名截止后,团队成员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
2.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3.对于已投入实际创业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4.法律申明:参加竞赛作品不得有抄袭或代笔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如涉及著作权、专利权等纠纷,主办单位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果项目是建立在非自有技术成果基础之上,团队必须在初期与技术成果所有者协商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且须由技术成果所有者出具参赛授权书。如出现有关纠纷,责任完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5.评审要点:竞赛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三、竞赛进程
1.宣传动员及项目提交阶段(自即日起—2023年12月20日)
(1)各分团委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广大同学的参赛动员、报名咨询、项目指导和项目初审等工作。
(2)2023年12月20日前,各分团委提交优秀参赛作品。(经过查重、筛选、审核后的项目计划书作品)。
提交材料如下:
A.提交对应赛道的《作品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份(队员按照工作量大小顺序书写姓名),并提交《作品申报书》PDF和word电子版。(文档命名:二级学院+作品名称+申报书)
B.提交项目计划书纸质版一份,并提交项目计划书PDF和word电子版。(文档命名:二级学院+作品名称)
C.提交《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并提交excel电子版。(文档命名:二级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2.校赛初审阶段(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10日)
大赛组委会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对不合格的作品直接淘汰;大赛组委会公布进入复审阶段项目名单。
3.项目完善阶段(2024年1月11日—2024年2月28日)
参赛团队利用假期时间,参考评审组及指导教师建议,作补充调研与分析,充实完善参赛项目,于2024年2月28日前将最终作品(电子版1份,格式要求参考项目提交阶段具体要求)提交大赛组委会。
4.项目复评阶段(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11日)
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根据《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评审规则》(附件3)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项目进入终审决赛。
5.终审决赛阶段(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2日)
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综合考察进入决赛环节参赛项目的操作性、应用性、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发展前景,并对参赛项目文本和答辩表现进行评选,根据成绩评出校级竞赛优秀项目。
6.项目推优阶段(2024年3月23日—2024年4月20日)
大赛组委会从校级竞赛优秀项目中,择优推选代表学校参加陕西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省级复赛。
四、奖励办法
1.省赛组委会设金奖、银奖、铜奖、集体奖若干;省赛与校赛表彰同时进行,依据竞赛组织情况、报名数量、项目质量、教研室参与度,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组织工作者”;根据参赛作品实际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
2.学院对获奖学生团队在综合素质学分认定、奖金、评优等方面有相应政策;对于竞赛中指导学生参赛且获得奖项的指导教师,在奖金奖励方面有政策支持,详见《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在满足其他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学院对于指导学生参赛且获得奖项的指导教师在年度考核、职称晋升、教学成果奖评选等方面将给予优先考虑。
五、工作要求
1.各分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竞赛文件,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开展赛事解读和往届获奖团队经验分享等活动,加强与相关教研室的赛事对接与联系。
2.指导老师应贴近社会热点、痛点、解决实际问题等角度对团队项目选题予以把关,督促学生利用寒暑假期,扎实开展与参赛项目相关的社会调研,加强参赛过程指导,提高作品综合质量,激励优势和潜力项目不断迭代完善。
3.国赛组委会为扩大赛事覆盖面和参与度,将在赛事举办期间开展同期系列活动。活动参与效果会作为国赛直通车名额分配、项目单项奖评定的重要依据,需要组织动员学生团队积极参与。
4.各分团委要严格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本科生课外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对获奖团队予以加分认定。学院团委会将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共青团工作年度量化考核和评优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
联系人:巨 婷 王楠茜
电 话:029-82628356
邮 箱:240409863@qq.com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