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二)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3.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和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开展的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项目申报人登录账号、密码请向教学管理部科技管理中心索要。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专项科研计划项目: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专项科研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推荐上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项。学院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进行网络申报。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备选项目。
(二)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三)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3—5项,由学校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18年10月15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实验室、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0岁;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四)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
(五)计划进度安排合理,一般在2年内完成。
(六)经费预算合理,自然科学专项经费预算不超过2万元,人文社科专项不超过1万元。
(七)承担省教育厅和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9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八)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九)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和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填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18年11月15日18:00;专项科研计划项目截至11月16日18: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二)纸质申请书。请项目申报人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并于11月16日18:00前将书面材料(专项项目包括立项申请书、可行性报告)一式一份报送科技管理中心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请继续在线修改,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科技管理中心。
(三)评审程序。学院成立专家评审小组,以会议答辩形式对2019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审结束后,对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推荐至省教育厅备案。
(四)陕西省教育厅专项项目结题至少2篇文章(其中需1篇核心期刊)和1篇研究报告。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管理部科技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韩晓旭 李成丁
联系电话:029-82628238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8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