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实践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途径的优势,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促进自身全面发展,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契机,在实践中学党史、知党情,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努力为祖国的发展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在我院 2011级和2012级学生中广泛开展201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中国梦 青春实践行
二、实践形式
本年度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形式分为三类:专项活动、团队实践、个人实践。
1. 专项活动:大学生暑期赴新城区政府机关见习。通过学生本人申请、系团总支推荐、学院团委审核,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于暑期赴新城区政府机关、街道社区进行社会实践;
2.团队实践:学院团委将组建一支重点团队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要有鲜明的实践主题,实践内容要体现时代特点、我院特色、专业实际和当地需求,以学习宣传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为契机,以理论宣讲、实习实训、就业创业、支农支教、环保教育等为重点开展活动。实践团队须公开招募成员,队员组成可以跨年级、跨专业、跨系别,鼓励以生源地相对集中的形式组建团队。团队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队员组成结构科学(充分考虑性别、专业、生源地等),规模适中,人数控制在10-20人;
3.个人实践:学生可单独或根据自身爱好、所学专业就近就便组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三、活动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丰富生动的社会实践中学习、宣传、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政策宣讲、国情考察、教育帮扶、科技支农、文化惠民、医疗卫生服务等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活动实效性,切实让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全面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团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制定详细、周密、安全的措施,对服务地区、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做出精心设计和安排;要高度重视安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团总支要组织专人对学生进行相关实践活动的业务、安全培训,增强学生服务能力,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在思想上、心理上、专业上、身体上做好准备;
2、严格要求,落实制度。暑假前,各团总支、团支部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通过召开团总支、团支部会议,明确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要求,努力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加。学生需认真填写《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并完成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开学后一周内由各班团支书统一收齐交各系团总支。社会实践活动将情况纳入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等先进评选考核范围;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做好“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利用网络、宣传栏、板报等宣传媒体做好学生的思想发动工作,特别是微博、博客、手机报等新媒体,突出特色活动、实际效果、社会反响和学生心得。要重视媒体效应,积极与媒体联系,获得媒体的关注与支持,增强我院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报院团委。
四、总结表彰
1、每名参与学生应完成一份2000字以上的实践报告(调查报告、论文、心得体会等),要求内容详实、图文并茂、严禁抄袭,要对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调查报告题目可从参考选题(见附件)中选取,也可自选题目。
2、开学后院团委、各系团总支将安排专人对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进行评阅,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并给予获奖单位和个人相应奖励。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附件: 2013社会实践安全注意事项
附件: 2013社会实践报告封面
附件: 2013社会实践介绍信
附件: 2013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