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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院团委】关于做好2013级新生班级团支部、班委会组建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3-10-15 阅览次数:11557 新闻来源:

各团总支、各系学生分会、2013级各班级:

班级是高校最基本的构成单位,班级建设情况直接关系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强化基层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建设是班级建设的核心和关键,对于增强班级凝聚力,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我院新生班级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团支部和班委会在班级建设中的核心作用,现就2013级新生班级团支部、班委会组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13级团支部、班委会组建工作应于2013年10月底前完成,各班级团支部、班委会组建应采取班会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应在班会前三日报系团总支、系学生分会,系团总支、系学生分会监督组建工作。

三、团支部、班委会职位设置:

1、团支部应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

2、班委会原则上设班长1人(必要情况下可设副班长1人),学习委员1人,生活委员1人,文艺委员1人,体育委员1人,心理委员1人。

三、相关要求:

1.各班级团支部、班委会组建工作应拟定工作方案,组建可以通过选举方式,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但参加人数必须达到班级人数的4/5以上。

2.团支部、班委会组建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候选人可通过自荐或者推荐方式产生,而后进行民主评议,选拔出思想觉悟高,政治意识好,道德品质优,工作责任心强,热心服务同学的优秀学生担任。

3.团支部、班委会组建工作应在辅导员的指导下进行,各班级确定班会时间和地点后,应邀请辅导员和班主任出席会议。

4.选拔出的团支部、班委会委员要认真负责,深入细致的开展班级工作。团支部和班委会委员不得同时兼任。

5.团支部、班委会组建工作完成后,由团支部、班委会负责人填写《团支部(班委会)选举工作报告表》(见附表一),并在3日内分别报系团总支、系学生分会审查。各团总支、学生分会审查结束后分别报院团委组织部、院学生会秘书处备案。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委员会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

2013年10月8日

附表一:《团支部(班委会)组建工作报告表》

附表二:团支部、班委会工作职责

注:附表请在“院内信息”栏下的“下载专区——青年华清”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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