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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工部】关于召开2012-2013学年“争先创优”标兵答辩会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3-10-17 阅览次数:9761 新闻来源: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西建华〔2013〕6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班级推荐、各系初选、学生工作部审核,已确定2012-2013学年“争先创优”标兵班级及标兵宿舍候选单位、标兵个人及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为使各项标兵的评选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全面、客观,使标兵个人及标兵集体在学生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学生工作部决定安排两场公开标兵答辩会。

现将本次评选答辩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会召开场次及时间:

标兵个人、标兵班级答辩:2013年10月16日 6:30

标兵宿舍答辩:2013年10月18日 6:30

二、答辩的地点:  

软座报告厅

三、答辩规则

1.答辩形式以候选集体代表或候选人自我陈述为主,幻灯片为辅。

2.答辩限时7分钟,其中自我陈述5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参加评选的评委将根据答辩班级及个人展示的内容,对其进行现场提问,参加答辩的集体代表及个人需要根据评委的提问,言简意赅地回答问题——既紧扣问题,又不重复叙述。

3.评委将通过学习方面、综合素质、语言表达、仪表形象、回答问题5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并给出得分。计分方式为评委所打分数总和的平均分,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答辩注意事项

1.答辩顺序由抽签决定,请答辩人严格按照时间进行准备,超时即止;

2.学生必须如实回答评委的提问,不得回避。评审组的评分将作为评选的主要依据;

3.评优答辩会的评定结果随后公示,凡在申报材料或答辩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在审核过程中不符合要求,最终影响评定结果的集体或个人,将取消参评资格;如已获得荣誉的集体或个人,将取消荣誉称号,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4.参加答辩会的老师及学生,请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至震动或静音,做到文明观看,以确保答辩有序进行。

希望参加答辩的集体及个人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同时欢迎广大师生踊跃参加。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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