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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工部】2014届毕业生离校指南
发表日期:2014-06-17 阅览次数:9338 新闻来源:

亲爱的毕业生同学们:

四年前,你们带着欣喜和美好的愿望踏上华清学院这片沃土。光阴似箭,转眼间你们即将结束这难忘的大学生活,告别一起学习生活了四年的老师和同学,从大学这个驿站走向社会,投身于国家建设的主战场,为祖国建功立业,为母校争光添彩!在此向你们表示热烈的祝贺!

为使同学们愉快、安全、顺利地告别母校,踏上新的征程,请认真阅读这份指南,遵循毕业生文明离校和办理有关就业手续的注意事项,逐项办理:


一、毕业生应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共同维护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做到文明离校。

二、毕业生离校时应把宿舍、教室卫生打扫干净,保持环境干净整洁、室内设施完整无损,禁止乱涂乱画,并自觉、及时地归还借用学校的所有财物。

三、6月23日-27日,毕业生持《离校手续单》到学校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四、毕业生“校园一卡通”将于6月28日20:00暂停使用,其余额将在6月29日12点前汇入本人中国银行卡内。因银行卡冻结、销户等原因造成退款不成功或对所退金额存在异议的同学,请6月29日12点以后携带身份证,校园卡及中国银行卡到校园卡卡务中心办理核对或退款手续。

五、6月29日,毕业生到所在系及有关部门领取《报到证》;凭《报到证》领取《户口关系迁移证》(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毕业生领取户口未迁入证明;就业单位在西安市城九区的毕业生领取户籍登记卡);毕业生党员到所在系的党支部领取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毕业生团员以班为单位到院团委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迁转手续。

六、6月29日-7月1日在图书馆门口统一为学生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并安排班车送毕业生到火车站。

七、毕业生须持《报到证》、《户口关系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及用人单位要求的其它材料按期到就业单位报到。

八、毕业生如需改派,须有原用人单位退函、新单位接收函、原《报到证》、原协议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系填写相关表格申请改派,将以上材料交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手续,每人只能改派一次。

九、在离校前尚未交清学费的毕业生,暂缓发放其毕业证书。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及时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十、毕业生在离校期间,应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按时作息,注意安全,妥善保管自己的一切证件及物品,警惕闲杂人员出入公寓,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祝愿同学们:

       一路顺风,前程似锦!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六月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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