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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综合部】关于举办视频短片征集及主题摄影作品展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07-08 阅览次数:8296 新闻来源:

各部、系:

为庆祝建院十周年华诞,多方位展示学院办学成果和特色,丰富我院师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抒发青年学生热爱校园、热爱大学生活的美好情怀,营造良好育人氛围,特举办以“华清人•事•物”为主题视频短片征集活动及以“影像木华水清——感动瞬间”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院全体师生、学院校友及学生家长均可参与(可以以团队的形式参加)。

二、征集内容

(一)通过镜头展现我院“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题目自拟,题材不限。内容要求健康时尚、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具有较强感染力,可以从学院历史、校园情感、求学历程、生活趣事、校园风光等多个角度自由选择、捕捉、记录令你难忘和感动的大学校园、大学生活。

三、作品要求

作品须以我院校园为背景。

(一)视频短片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表现手法和体裁不限,视频短片作品时长约10分钟以内,必须健康向上,能够体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气息和精神风貌。

2.格式须无损AVI或MOV(标清,分辨率为720×576、质量最佳)。画质良好,声音清晰,音乐合成恰当,图像连贯,编辑完整。请勿在视频内添加任何与表达内容无关的文字,包括署名。作品必须以普通话为主要发音语言(方言及英文需中文字幕)。

3.作品须为本人(团队)所作,拥有著作权,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包括视频原创和后期编辑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摄影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以电子版图片方式提交,以“部、系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格式为摄影作品命名。  

  2.参赛作品不分彩色、黑白,可以独幅,亦可以组照。

3.胶片照作品扫描后,以电子版图片方式提交。

4.每幅摄影作品须配有1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用以阐述作品的立意、内容及作者需要介绍的其他事项。

 所有参选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备份和素材。学院拥有作品非商业目的的版权和永久使用权,为适应不同场合的播放条件,学院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授权、许可等活动。学院综合管理部保留对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截止9月20日。

五、征集方式

(一)视频短片刻制成DVD光盘,在光盘上标明片名;摄影作品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至华清堂1501网络与宣传中心办公室。

(二)作品提交时,应同时提交主创团队负责人、成员姓名、片名、内容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见附件)

六、奖励及应用

(一)本次征集活动设立一二三等奖和指导教师奖,奖项设置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视征集到的作品数量和质量适当增减。获奖作品将予以一定物质奖励,视频短片,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8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摄影作品,一等奖奖励3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

(二)对于征集到的优秀作品视频短片,学院将在校园网播放,并推荐部分优秀作品至校外主流网站、电视台播放;优秀作品摄影作品将收录在学院画册中。

(三)对于特别优秀的作品,除以上奖励外,学院还将资助其按照学院的宣传展示要求,进一步修改优化,并把成品存放至学院综合档案室进行永久性保存。


内容附件: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华清人•事•物”主题视频短片基本情况表

联系人: 杨  欣  联系电话 (029)8262805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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