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系
为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学生工作管理水平,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聘辅导员,为确保选聘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考察。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慧民 马立建
副组长:罗明忠 刘福平 陈东立 王明军 叶淑玲 王宏涛
成 员:孙小刚 樊 荣 谭菲雪 田养利 杨富霞 马 骏
钱文珺 卢 曦 王震宁
领导小组下设选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选聘工作的落实。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罗明忠
副主任: 孙小刚 樊 荣 谭菲雪 王震宁
成 员: 马啸尘 王 斌 白志萍 李建伍 冯亚丽 孙惠文
唐菲菲 郝 杰 张立华
二、选聘工作原则
本次选聘工作的原则是: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公开。
三、选聘范围及选聘名额
2014届毕业班辅导员、校本部辅导员及热心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其它岗位人员均可报名参与选聘。选聘名额18人,其中校本部2人。
四、选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能与学院保持一致;
2.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踏实、作风正派、道德品质好,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能顾全大局;
3.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及计算机操作水平;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岁;
5.担任过辅导员职务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选聘程序
1.申请报名: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到综合管理部组织人事中心报名,并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辅导员岗位选聘报名表》;
2.资格审查:综合管理部组织人事中心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3、组织考核:选聘工作办公室根据资格审查情况,采取竞聘演讲方式对报名者进行考核,初步确定聘用人选;
4.研究确定:选聘领导小组根据初聘名单研究确定最终选聘人员名单;
5.聘用上岗: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岗前集体谈话。辅导员聘期两年。
六、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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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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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7月14日 |
下发文件公布辅导员岗位选聘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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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7月14日-15日 |
个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5日18: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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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7月15日 |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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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月16日 |
竞聘演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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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月17-19日 |
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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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月20日 |
签订劳动合同,岗前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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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各项工作内容时间若有变动,将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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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选聘f辅导员岗位报名表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委员会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4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