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实践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途径的优势,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促进自身全面发展,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五四讲话精神为主线,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社会,在实践中学党史、知党情,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努力为祖国的发展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学联《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陕西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团委研究决定,在我院 2012级和2013级学生中广泛开展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放飞青春梦想 实践人生华章
二、实践形式
本年度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形式分为三类:专项活动、团队实践、个人实践。
1. 专项活动:大学生暑期赴新城区政府机关见习。通过学生本人申请、系团总支推荐、学院团委审核,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于暑期赴新城区政府机关、街道社区进行社会实践;
2.团队实践:学院团委将组建重点团队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要有鲜明的实践主题,实践内容要体现时代特点、学院特色、专业实际和当地需求,以学习宣传践行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五四”讲话精神为契机,以政策宣讲、•改革观察、支农支教、节能环保等为重点开展活动。实践团队须公开招募成员,队员组成可以跨年级、跨专业、跨系别,鼓励以生源地相对集中的形式组建团队。团队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队员组成结构科学(充分考虑性别、专业、生源地等),规模适中,人数控制在10-20人,活动时间不少于1周;
3.个人实践:学生可单独或个别就近组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形式可以是到就近社区、农村进行社会调查、生产劳动、扶贫支教、单位见习等,实践时间不少于2周。
三、活动要求
充分认识社会实践工作的重要性,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丰富生动的社会实践中学习、宣传、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活动实效性,切实让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全面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团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制定详细、周密、安全的措施,对服务地区、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做出精心设计和安排;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团总支要组织专人对学生进行相关实践活动的业务、安全培训,增强学生服务能力,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在思想上、心理上、专业上、身体上做好准备;
2、围绕主题,严格要求。放假前,各团总支、团支部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通过召开团总支、团支部会议,明确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要求,努力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加。实践结束后,学生需认真填写《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见附件二),并完成一份2000字以上的实践报告(调查报告、论文、心得体会等),要求内容详实、图文并茂、严禁抄袭,要对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调查报告的题目可从参考选题(见附件一)中选取,也可自拟题目。开学后一周内由各班团支书统一收齐交各系团总支。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将纳入到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等先进评选考核范围内;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做好“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利用网络、宣传栏、板报等宣传媒体做好学生的思想发动工作,特别是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突出特色活动、实际效果、社会反响和学生心得。要重视媒体效应,积极与媒体联系,获得媒体的关注与支持,增强我院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报院团委。
4、联系人:李琛、胡一
电 话:029-82628356
四、总结表彰
开学后,院团委、各系团总支将安排专人对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进行评阅,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并给予获奖单位和个人相应奖励。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