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消安委办发〔2014〕1号文件《关于印发〈新城区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学院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人力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一、 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学院由防火安全委员会牵头全面负责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由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担任此次专项行动的总指挥,防火委员会成员、各部部长、各系办公室主任为小组成员。专项行动共计分为六组,具体分配情况详见《消防安全集中检查任务划分表》(附件1)。
二、工作安排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采取各部门自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时间为2014年5月5日至2014年9月25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5月5日-6月30日)。由学院各部门自查、自纠,各部门对范围内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治理。
(二)集中检查阶段(2014年7月1日-7月20日)。学院全面开展全院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逐一检查, 严格按照《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情况检查表》(见附件2)进行排查,力争检查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7月21日-9月25日)。学院各部门对集中整治专项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针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细化管理防范措施。为提高全院教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加强发生火灾时的疏散逃生、自救能力,学院决定在华清堂A座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严密落实专项检查工作。充分认识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逐一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二)做好登记,加强管理,认真完成信息登记工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逐一登记,填写《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情况检查表》(详见附件2),对学院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台账进行完善和细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备查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紧密结合我院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认真查找问题,对此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剖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内部消防教育培训,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4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