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各系学生分会,2014级各班:
班级是高校最基本的构成单位,班级建设情况直接关系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强化基层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建设是班级建设的核心和关键,对于增强班级凝聚力,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我院新生班级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团支部和班委会在班级建设中的核心作用,现就2014级团支部、班委会组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14级团支部、班委会组建工作应于2014年10月20日前完成,各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应分别以召开团员大会、班会等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会议时间应在提前三日报系团总支、系学生分会,系团总支、系学生分会监督组建工作。
二、团支部、班委会职位设置:
1、团支部应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
2、班委会原则上设班长1人(必要情况下可设副班长1人),学习委员1人,生活委员1人,文艺委员1人,体育委员1人,心理委员1人。班级人数少的,除班长外的班委会成员可互相兼任。
三、相关要求:
1.各班级团支部、班委会组建工作应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出席会议的人数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团支部、班委会成员的确定须经出席人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产生。
2.团支部、班委会组建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候选人可通过自荐或者推荐方式产生,而后进行民主评议,选拔出思想觉悟高、政治意识好、道德品质优、工作责任心强、热心服务同学的优秀学生担任。
3.团支部、班委会组建工作应在辅导员的指导下进行,各班级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后,应邀请辅导员和班主任出席会议。
4.当选的团支部、班委会委员要认真负责,深入细致的开展班级工作。团支部和班委会委员不得同时兼任。
5.团支部、班委会组建工作完成后,由团支部、班委会负责人填写《团支部(班委会)组建工作报告表》(见附表一),并在3日内分别报系团总支、系学生分会批准。各团总支、学生分会审查结束后分别报院团委组织部、院学生会秘书处备案。
附件: 团支部(班委会)组建工作报告表
附件: 团支部、班委会成员工作职责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委员会
2014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