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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综合部】关于2015年寒假安排及做好寒假、春节期间 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01-21 阅览次数:6485 新闻来源:

2015年寒假、春节在即,为认真贯彻落实学院稳定安全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和谐的假期,现将我院寒假安排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假安排

学生放假6周,即从1月24日(周六)开始放假,3月7日(周六)、8日(周日)报到注册,3月9日(周一)正式上课。全院教职工原则上从1月28日(周三)开始轮休,3月6日(周五)报到上班。行政管理人员到综合管理部组织人事中心报到,学生辅导员到学生工作部报到,后勤管理人员到后勤管理中心报到。各部门要及时将职工报到情况及缺勤人员名单报送学院综合管理部组织人事中心,涉及学生报到注册、交费的部门,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接待工作。

二、相关工作及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对寒假、春节期间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学院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寒假、春节期间本部门稳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明确寒假、春节期间,稳定安全工作目标,夯实工作责任,采取措施,做好预案,积极防范、妥善处置可能影响学院和社会稳定安全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确保师生员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度过一个充实愉快的寒假,使学院2015年的稳定安全工作有一个良好开端。

(二)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学生工作部、各系要深入学生排查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突出矛盾,并在放假之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宿舍管理中心与建科物业联系,拿出具体住宿方案,安排好留校学生的活动,特别是针对毕业班清考学生及假期留校学生学院要求统一集中住宿;积极动员学生回家过春节,并教育返乡回家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助自救能力,不做影响稳定的事,不做违法的事,不做有损学院声誉和形象的事;要注意引导毕业生利用返乡探亲机会,千方百计联系岗位,抓住时机积极就业。各系要注意在学生离校前梳理留存联系方式,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三)加大校园安全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学院稳定安全。

各部门要结合全院稳定安全大检查的情况,在放假之前对本部门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再进行一次深入的排查整改,切实做好节能减排、防火、防盗、防事故等措施。

后勤管理中心要联合环境与物业管理中心及建科物业,加强假期值班及巡逻工作,保证水、电、暖的安全运行,尤其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校外人员窜入学生宿舍伺机作案。

(四)树立节俭文明过节新风。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表彰活动。

(五)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全院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劵、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六)加强信息报送和值班工作。

寒假期间,行政管理中心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得擅离岗位,有重要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更不能出现脱岗现象而影响工作。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不得外出,要切实做到岗位有人值守,电话有人接听,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重要信息和重大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学院稳定安全总值班室(雁塔校区电话:82202223;幸福校区电话:82628277)报告。

各部门假期值班名单请于1月23日前报行政管理中心。学院中心主任以上人员要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备学院必要时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 2015年寒假值班安排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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