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籍部】催缴学费通知
发表日期:2015-04-16 阅览次数:8380 新闻来源:
根据国家《教育法》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学生缴费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缴纳各项费用,是每个学生的自觉行动,也是每个学生的法定义务。学费是学院办学的基本经费来源,也是学生完成学业最重要的物质保证,对学院的建设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给广大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院决定对欠费学生进行学费清缴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根据学院学费缴纳相关规定办理学费缓缴手续的学生,请于5月15日(周五)前缴清所欠费用;
2、欠费未办理缓缴手续的学生,必须在5月29日(周五)前缴清所欠费用;
3、凡逾期未缴清所欠费用或未履行任何缓缴手续的学生,将取消其下一学年学院各项奖、助学金评选资格。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学籍管理部
2015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