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
你们好!
2007年,国家为确保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决定在我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多方共同努力,信贷工作取得良好效益,解决了诸位上学难问题,得到了家长、高校和社会的普遍赞誉。
同学们,当你们考上大学时,你们和家庭曾经历过喜悦和忧愁:喜的是,一张录取通知书承载着你们的梦想和家族的荣耀;愁的是,虽不昂贵的学费超出了家庭的支付能力。这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给了你们最有力的支持,帮助诸位圆了大学梦,成长为中国梦之队的新生力量。那么,你们是否应该谨记“感恩助学,诚信还贷”,在毕业时兑现“按期还款”的承诺?
首先就你们关心的“还贷”问题作出说明:当年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由你们支付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宽限期(2年)内只需付息。宽限期结束后次年的12月20日,除付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若境况丰裕,毕业当年8月10日前可一次性还本不计息;以后也可提前还本,但利息截止还本下个月的10日。一是通过个人支付宝账户归还,二是通过办理贷款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还。
当你们贷款签订合同时,必须牢记个人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支付宝账户的用户名和密码;当你们即将毕业时,必须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和“毕业确认”;当你们或家庭联系信息变化时,要迅速报告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毕业的母校,便于信息通畅。
目前,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已开始运行,贷款信息已进入该系统,作为个人的信用记录,已被用于办理留学、创业、购车、购房贷款和信用卡等审核中。按时还本付息将为个人积累信誉财富,给未来的事业插上腾飞的翅膀;同样,各种违约既为个人生活和工作带来烦恼,也对信贷持续发展产生影响。
同学们,你们的美好人生刚刚起步,在追求幸福的大道上,流淌着辛勤的汗水,闪耀着创新的智慧,高扬着诚信的德行。希望你们会把今天的关爱和诚信作为一粒种子,洒在心灵之园,让它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用爱的传递,用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创造出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最后,衷心祝愿我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志存高远、前程似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