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近两年来,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涌现出了一大批政治坚定、工作努力、成绩突出、组织满意、群众信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学院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为了总结经验、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和引导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学院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内涵发展,建设一流独立学院做出更大的成绩和贡献,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及范围
(一)评选推荐名额
1. 学院评选表彰推荐名额为:先进党总支2个,先进党支部9个,优秀共产党员38名(其中教工19名,学生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
2. 从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中,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党委推荐先进党支部3个,优秀共产党员11名(其中教工4名,学生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
(二)评选推荐范围
1.先进党总支的评选推荐范围:学院党委所辖的各党总支;
2.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推荐范围:全院各党支部;
3.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推荐范围:组织关系(不含临时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
4.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推荐范围:院党委、纪委委员,党委工作部工作人员,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委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总支评选条件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领所属支部和党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出色地完成《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任务,能够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很好地推进本单位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2. 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党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指导党支部建设工作得力,成绩突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党员整体素质优良,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 正确并有力地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指导并支持团总支、学生分会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4. 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总支在教职工(学生)中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1.认真宣传、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工作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密,充满生机活力;坚持改革,勇于开拓,能够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的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扎实有效、成效显著。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员在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中能体现党员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处理不合格党员,努力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近两年来支部党员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3.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有措施;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新发展的党员质量高,群众反映好;本单位申请入党人数比例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得力;在骨干教师、35岁以下青年教师或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成绩显著。
4.积极推进本单位的教学、管理等工作,党政密切配合,能很好地完成上级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
5.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关心和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积极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党支部在教职工(学生)中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牢记党的宗旨,全面理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进取,团结协作,勇于改革,善于创新;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表现优异,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
3.有较强的党性原则,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甘于奉献,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群众的工作,关心群众生活,积极做群众的工作,能够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在学院近两年的各项重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普遍赞誉。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党员和群众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2.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熟悉党的工作业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表现优异,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中,脚踏实地,勇于创新,成绩显著。
3.坚持党性原则,廉洁奉公,勇于同违反党纪国法的不良行为做斗争,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服务群众,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4.能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好的马列主义理论素养。
5.优秀党务工作者一般应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教工党支部书记或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的教师。
三、评选推荐程序及办法
(一)评选推荐程序
1.各党总支、各党支部以及每位党员对两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在此基础上,各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总支和所辖党支部工作进行领导评议和群众测评工作。
2.在自我总结、领导评议、群众测评交流的基础上,各党总支所属党员对本单位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推荐;党总支召开委员会议,研究确定拟上报学院党委进行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并将上报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3.学院党委对各党总支上报的评选推荐情况进行讨论,研究确定拟表彰名单,党委工作部将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二)评选推荐办法
1.学院表彰的先进党总支,先由各单位自荐,后由学院党委组织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总支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评选。推荐对象确定后,各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填写相应的审批表(见附件2-5,可从学院网站下载),“主要事迹”要具体详实。进行自荐的党总支和被推荐的先进党支部附不超过2000字的单行事迹材料。
2.学院向学校推荐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先进分党委(党总支)、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学院表彰对象中遴选。
3.上述所有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并于6月17日前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党委工作部组织人事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评选表彰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进一步巩固、推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具体措施,是学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党总支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一个过程,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广泛动员,严把程序
各党总支要把这次评选表彰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个党支部和每位党员。在评选推荐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反复酝酿,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着重推荐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一线努力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的普通教职工党员,把事迹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出来,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和表彰对象的代表性、先进性。
(三)典型带动,促进工作
各党总支在评选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在广大党员中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做表率的生动局面。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开展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附件: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名额分配表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委员会
2015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