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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力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09-30 阅览次数:8961 新闻来源:

各部、系:

根据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度教师、工程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5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系列

(一)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级、初级)

(二)工程系列(中级、初级)

二、申报条件

我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代为评审。凡在2015年9月30日前到院,并且档案已托管至我院的,达到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学院教职工,均可申报。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为任现职级以来至2015年10月31日间取得。具体评审条件及相关要求,详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试行)》。

三、工作安排

(一)10月11日18:00前,拟申报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将个人材料按照电子化要求上传至“职称系统”。同时将相关支撑材料原件、《评审表》纸质件(16开幅面、8开对折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提交至人事管理中心。

(二)10月12—22日,学院纸质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审核完毕后申报人再将已盖章审核的《评审表》电子化上传到“职称系统”并提交。

(三)10月23—27日,学院公布公示账号,在全院范围内公示《评审表》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学院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摸底,并下达评审及推荐指标。

(四)11月初,学院完成讲师职务以下人员的评审、公示工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讲师及以下人员评审过程、答辩、公示情况及评审结果。

(五)11月上旬,学院召开教师系列评委会,公示拟任职资格名单,学院将经公示审查合格的名单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事处。

(六)工程系列11月陆续开始。

四、职称电子化评审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启用“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暨开展基层版申报单位管理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5〕17号)规定,从今年起开始启用“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职称评审材料将统一采用电子化上传至系统。系统入口域名地址为zcps.sneducloud.com,随后人事管理中心将申报人账户进行统一分发。申报人要将个人材料原件扫描或数码拍摄后按照《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规定电子化并通过“职称系统”报送提交。请申报人首先在“职称系统”中填报完整的相关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提交除《评审表》外的电子化评审材料,申报人员报送提交时间截止为10月12日18:00前。

五、工作要求

1.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为了不影响评审工作进度,申报人员务必在通知的时间安排期限内报送个人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所有上传的材料必须使用PDF格式,并保证在8MB以内。请将同类别的材料生成在一个PDF文件内,并在首页制作目录。

3.除满足免试条件以外的其他人员,申报职称必须满足职称评定对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及职称外语考试的要求。


附件: 2015年职称评审文件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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