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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学部】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04-13 阅览次数:7943 新闻来源:

西建华〔2016〕38号


各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13号)文件,现正式启动2016年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程序

1.学生申报:项目申请团队按要求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申报表》)中一至七条并报所在系;

2.各系初审:各系负责初审《项目申报表》是否按要求规范填写,并填写“九、院系推荐意见”;另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2016年4月19日前将纸质版报教学管理部创新办公室(华清堂1010),电子版发送至hqxyjxb@126.com;

3.学院评审: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推荐意见,并将通过评审后的项目上报省教育厅。

项目申报成功后,学院将给予经费资助。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对象为全院学有余力,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的在校本科学生,主要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

2、各项目组须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要求用A4纸张计算机打印。

3、项目类型须在《项目申请表》中明确标示。

4、项目起始时间统一按“2016年4月”填写,创新训练项目运行时间为一年,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运行时间可根据项目实际适当延长。

5、项目经费请按“1万元”进行预算、填写。

6、鼓励学生跨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商务服务、“互联网+”公共服务和“互联网+”公益创业等自主开展研究和探索。

7、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1项省级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8、每个项目应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其中创业实践项目除配备学校导师外,还应配备一名企业导师。

9、此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无特殊原因,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项目指导教师在项目获批后均不予调整。如有人员调整情况,须重新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员变更申请表》(附件3)交至创新办公室。

内容附件: 附件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内容附件: 附件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内容附件: 附件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员变更申请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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