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工部】关于开展兼职班主任、2015级学生班主任学年考核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06-03 阅览次数:5778 新闻来源: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大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的质量,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研究决定,开展兼职班主任、2015级学生班主任学年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兼职班主任、2015级学生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
各系结合《条例》要求的工作职责自行安排量化考核主要内容。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用个人自评、系级考核和学工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个人自评。班主任须认真总结工作,如实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班主任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详见附件1、2)。
2.系级考核。各系根据班主任的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意见,在《考核表》上签署考核分数、等级及建议,加盖系级公章。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60分以下)。
3.学工部审核。学生工作部根据学生班主任所在系的考核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四、结果运用
1.对于学院最终认定等级为不称职的兼职班主任,将取消其任职资格,其所带班级将于下一学年补充配备兼职班主任;
2.对于学院最终认定等级为不称职的学生班主任,在下一学年的“争先创优”活动中对其相关经历不予加分。
五、相关安排
2016年6月3日(星期五)17:00前,各系将《考核表》与《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部教育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部
2016年5月31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