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做好2016年“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人选推荐工作,结合我院具体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困难生库,家庭月提供生活费用低于200元;
2.学习成绩良好,品行端正,乐观向上,积极参加共青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无恶意拖欠学费。
二、助学标准
一次性助学金2000元/人
三、工作要求
各团总支于2016年12月13日前在所在系进行初选,并对初选前2名进行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无误后,将推荐人选(2人)进行汇总,并与申报表一起,统一报院团委办公室。
院团委对各系推荐人选进行复选,并对复选前3名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无误后,将推荐人选(3人)进行汇总,并与申报表一起,统一报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82628356
内容附件一: 2016“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汇总表
内容附件二: 2016“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申报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团委
2016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