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系: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教师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90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系列
(一)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副高级、中级、初级)
(二)工程系列(副高级、中级、初级)
二、申报条件
2016年9月30日前到院,且档案已托管至学院、达到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学院教职工,均可申报。具体评审条件及相关要求,详见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者于2016年12月16日17:00前至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中心填写登记表。
2.申报者由本页面下载《评审表》、《职称申报信息表》。
3.申报者于2016年12月20日17:00前将《评审表》、《职称申报信息表》电子版及申报材料提交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中心。
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拟通过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5.学院将经公示审查合格的名单报陕西省教育厅备案。
四、工作要求
1.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为了不影响评审工作进度,申报人员务必在通知的时间安排期限内报送个人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本次职称评定相关文档可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下载,各位老师可根据申报系列及填表说明对应填写。相关事项由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2016年度申报职称评审相关资料
人力资源部
2016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