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系: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内涵建设,促进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学院将进行2016年度考核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西建华〔2016〕1号文件进行部门考核,各部门按参评人员在部门的排名确定其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报送至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中心。
2.此次考核,全体教职工均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教职工考核表》。
二、注意事项
1.个人考核表纸张幅面为A4,请采用A4双面打印装订;
2.个人考核表可从学院官网下载打印;
3.个人考核表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并经所在部门填写考核意见,明确考核档次;
4.各部门请于2017年1月8日12:00前将个人考核表纸质版及部门考核结果纸质版报送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中心。
年度考核结果是职称(职务)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布置,精心做好此项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6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