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赴境外友好学校一学期学习交流是我院常态化开展的对外交流活动,每学期都有华清学子参加此项交流。2017年,我院共派出二十余名学生赴马来西亚、台湾地区四所高校进行一学期学习,学生反映良好。
现我院决定继续选派学生于2018年春季学期赴马来西亚、台湾地区高校进行一学期的交流学习。在外期间的学费、往返旅费、食宿费及生活费由学生自理,成绩优异者可获得我院专项奖学金。
1、选派对象:我院2015、2016、2017级各专业学生及2015级建筑学学生原则上均可申请。
2、学习时间:2018年2月至 2018年7月(一学期)。
3、学习要求: 学生在外学习期间修满我院要求学分,成绩合格者,返校后将全部替代我院相应学期课程的学分。
4、专项奖励:为鼓励学生外出学习,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设赴外学习专项奖学金。赴外学习学生品行良好,按要求修课,成绩优秀者可获奖学金。
5、申请程序及材料:由合作交流中心指导学生办理校内外申请事宜,申请获得我院、合作学校以及相关部门共同许可后即可成行。
6、交流学校:台湾:朝阳科技大学、开南大学;
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北方大学、沙巴大学。
报名时间:2017年8月30日-9月30日
报名地点:合作交流中心(华清堂A座1319室 )
报名电话:82628359
合作交流中心
2017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