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学院各部、中心、各二级学院工作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部门间交流学习,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学院所有职能部门进行考核评价,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重在激励、提高效率、加强学习。
2.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
二、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总体领导和监督。成员如下:
组长:姚继涛 马立建
成员:罗明忠 刘福平 陈东立 王明军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行政管理中心,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考核方式及结果运用
(一)部门考核
由各部门负责人在2018年1月初的学院年度考核工作会议上进行公开述职,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前两名作为“先进部门”在学院年度总结大会上给予表彰奖励。
(二)中心考核
1.中心考核由所属部门负责实施。
2.各部门将考核排名前20%的中心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推
荐申报,考核排名前20%不足1的最多推荐申报一个中心。推荐申报时需提交先进中心申报表(见附件)。
3.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各部推荐申报的中心范围内,按照学院全部中心数量20%的比例确定“先进中心”,并在学院年终总结大会上给予表彰奖励。
(三)各二级学院考核
各二级学院考核由学生工作部具体实施,前两名作为“先进二级学院” 给予表彰奖励,并提交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至办公室备案。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7年12月20日
内容附件: 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年度先进中心、系申报表
